
一、打籃球游戲規則
(一)24秒規則
1、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后該球隊必須在24秒內設法投籃。
2、24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24秒內投籃。違反本條規則即為違例。
3、若球被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24秒。
4、24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終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比賽因控球隊的某些動作而停止。
(二)8秒違例
攻方必定要在8秒之內把球帶到前場,否則就算違例.。一旦把球控到前方,就不能帶回后場,否則也算違例。
(三)5秒違例
攻方要在5秒鐘之內投出界外球,過之則萛違例。
(四)3秒違例
攻方任何一位球員不能在守方禁區內逗留超過3秒,否則違例。
擴展資料:
罰則
不論由于離開球隊席區域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教練員、替補隊員、出局的隊員或隨隊人員的數量有多少,應給教練員登記一次單一的技術犯規(“B”)。
如果雙方球隊的成員在本條規定下被取消比賽資格并且沒有其它的犯規罰則,比賽應按下面所述重新開始:
由于打架而停止比賽,大約在同一時間,如果:
a、投籃得分,應將球判給非得分隊從端線的任何地點擲球入界。
b、某隊已控制了球或擁有球權,應將球判給該隊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線擲球入界。
c、任一隊都沒有控制球也沒有球權,一次跳球情況發生。
所有的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應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記錄并不作為全隊犯規次數中。
二、花式籃球的比賽規則怎樣定
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和設計,哈林—秀王花式籃球爭霸賽的規則于今天上午出爐。
這不僅是本次比賽的規則,以后所有類似活動的比賽規則都將以此為基礎。
規則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比賽單項設置:
Ø 3對3爭霸賽
Ø 1對1爭霸賽
Ø灌籃爭霸賽
二、比賽規則:
1、 3對3比賽雙方限報名4人,上場隊員為3人。
2、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挑選發球權;此后如比賽中再出現雙方爭球時,由未獲得球權的隊擲界外球,以此類推;
3、比賽開始和投籃命中后均在發球區(中圈弧線后)擲球入場發球;
4、每次投籃命中后,由對方發球。所有犯規、違例及界外球均在發球區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將球傳給隊友,不能直接投籃和運球,否則判為違例;
5、每次出現轉換球權時,控制球隊必須持球退至到3分區域方可進攻,否則將被判為違例。此時為活球,無球方可以搶球;
6、隊員運用花式技巧在比賽中的走步、翻腕及腳踢球等現象,不計為違例;
7、沒有24秒進攻違例的限制;
8、每個隊犯規次數累計達5次后,第6次犯規后由對方執行兩次罰籃并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累計對方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1次罰球,罰中得1分,并由攻方繼續發球,如罰球不中,仍由攻方繼續發球;個人犯規累計3次判罰其下場;
9、只能在死球的情況下,允許雙方換人;不設暫停;
10、 3分線內投中籃得1分、3分線外投中籃得2分、罰中籃得1分;
11、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2、比賽開始以后不允許更換已在報名表上登記的隊員!
13、所有隊或隊員必須在比賽前30分鐘到比賽報到處報到,進行分組;每場比賽前10分種到達指定場地;開場5分鐘后不到場比賽的隊或個人,將視為棄權;
14、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的判罰為最終決定;
三、比賽時間:
Ø花式3對3比賽:2分種集體或個人花式表演;8分種比賽;
Ø花式1對1比賽:5分種;
Ø灌籃比賽:采用分組淘汰式,每組決出第一名,各組的第一名再分組進行比賽,直至產生第一名;每人每次比賽均有2次機會;
四、評分標準
1、海選比賽:
a.每隊可集體或個人進行花式表演2分種;加分1-3分;
b.3對3的比分;
c. a和b兩項積分之和最高隊勝出
2、進入16強:
a. 2分鐘的花式表演及在3對3對抗中,合理將花式技巧運用到比賽中,其成績占總比分的30%;表演中的編排、花式技巧動作的新穎程度及熟練程度是評分的重要依據;
b. 3對3比賽的比分占總比分的40%;
c.觀眾人氣的支持占總比分的30%(我們將在16強的選拔中,設立觀眾區;觀眾的支持率和人氣占總比分的30%。
d. a、b、c比分總和為勝隊;
3、一對一:a:比分;b:在比賽中花式技巧的運用,加1-5分;a和b之和,分數高者勝出;
4、灌籃:動作的難易程度、新穎、熟練程度各占30%;1-10分(10%)表演及對觀眾的號召力;
三、籃球的游戲規則是什么因為我很想打籃球
第一章
比賽概要
第一條:定義
1.1籃球是兩隊各有五位球員出場的比賽,其目的在將球投入對方籃內,并防止對隊獲球或得分.
1.2.球隊所進攻的籃為敵籃,球隊所防守的籃為本籃.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傳,投,滾,撥或運球,惟必須合乎下列規則條文的規定.
1.4.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較多的一隊獲勝.
第二章
球場及設備
第二條:球場面積
第三條∶界線與及尺寸
第四條:球場設備
第二條:球場面積
2.1比賽球場為長方形的堅硬平面,場內不得有障礙物.
2.2國際籃球總會主辦之重要比賽(參閱'國際正式比賽程序'E段),其球場面積需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由界線內緣量起.
2.3國際籃球總會授權各會員單位,在主辦區域性或洲際性之比賽,或各國家籃球協會主辦之國內比賽,得適用現有球場,惟最低限度須長26公尺,寬14公尺.
即將興建之球場,應依據國際籃球總會正式比賽場地規定,即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
2.4球場天花板或障礙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於七公尺.
2.5球場的光線應平均而充足,燈光裝置不得影響球員的視線.
第三條:球場界線
劃成同一顏色(最好為白色)
寬五公分(5 cm),并且
清晰明顯.
3.1.界線
3.1.2球場兩邊的長線稱為邊線,兩端的短線稱為端線.
3.2.中線
3.2.1球場必須劃出中線,中線為兩邊線中點的連接線,與端線平行,且應超出邊線十五公分.
罰球線
3.3.1.罰球線必須與端線平行,其離端線較遠一邊,與端線內緣間的距離為5.80公尺.罰球線長為3.60公尺.其中點應位於兩端線中點假想的連接線上.
限制區域
3.3.2.限制區域的面積的面積,包括端線與罰球線及兩連接端線的斜線中間部份,該兩斜線起於端線內緣,該兩線之外端各距端線中點三公尺,斜線的另兩端中止於罰球線的兩端.限制區域可漆上顏色,但必須與中圈內所涂的顏色相同.
罰球區域
3.3.3.罰球區域是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公尺為半徑劃一圓圈并連同限制區域所有的面積.在限制區域內另一半圓,應劃成虛線.
3.4.中圈
球場的中心,須劃上一半徑1.80公尺的圓圈,此圓圈的半徑應計算至線的外緣.中圈內可涂上顏色,但必須與限制區所涂顏色相同.
3.5三分投籃區域
三分投籃區域為整個比賽場地內,除去靠近敵籃部份由下列所述之界限區域.
3.5.1.自端線場內延伸之兩條平行線,與敵籃圓心垂直至地板的鉛垂點距離6.25公尺,此點距離端線內緣之中點為1.575公尺.
3.5.2.以規則3.5.1所述的圓心,以6.25公尺畫成半圓,此圓弧應計算至線的外緣,且與上述兩平行線相接連接.
第四條球場設備
4.1.1兩面籃板應以一整塊透明的材料制成(最好是強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當於厚度三公分之木質.
亦可用其它材質,但必須合乎上述規定,并漆成白色.
4.1.2.籃板的規格為寬1.80公尺(+3公分),垂直高度1.05公尺(+2公分),其下緣距離地板最少2.90公尺.
4.2.球籃1
4.2.1.籃圈應依據下列規定制成
4.2.1.1應由堅實的鐵料制成,其內緣直徑最少為45公分,最多為45.7公分,并漆成橘色.
4.2.1.2.籃圈金屬質料的直徑最小為16公厘,最大為20公厘(0.02公尺),其下緣應加小環,以便懸掛籃網.且小環應避免手指插入.
4.2.球籃2
4.2.1.5.籃圈上緣應距離地板 3.05公尺,并與地板平行,且應與籃板兩邊距離相等.
備注強調籃圈必須穩固的安裝在籃板上,才能使力量不致透過籃圈的傳導,而影響籃板.
4.2.1.6.籃圈內緣與籃板正面的最近點為15公分.
4.2.1.7.籃圈反彈的能量應為其沖擊能量的35%至50%之間,同一球場之籃圈反彈能量差距應小於5%.
卸壓籃圈
4.2.1.8.1卸壓籃圈必須與固定籃圈之使球反彈功能相同.而卸壓籃圈在保有卸壓機能之同時,亦應能同樣的保護籃圈跟籃板.此籃圈的設計及裝置亦應顧及球員的安全.
4.2.1.8.2.卸壓籃圈應具有保持"鎖定功能"的系統,當籃圈距離籃板最遠處承載85至105公斤的重量時,卸壓的功能使能生效.
4.2.1.8.3.當籃圈被壓時期下傾角度不得大於30度.
4.2.1.8.4.壓力卸除后,籃圈應能自動恢復至原來位置.
籃網
4.2.2.1.籃網應為白色,懸掛於籃圈上,其目的在於使球進入籃后能稍受阻礙,穿過球籃.籃網的長度最短為40公分,最長不得長於45公分.
4.2.2.2.籃網應有十二目,以便懸掛於籃圈上.
4.2.2.3.上半部之籃網應略為堅實以避免:
籃網反彈時可能纏繞籃圈.
球陷於網中或被籃網反彈出來.
4.3.球—質料,尺寸及重量
4.3.1.球體必須是正圓形,顏色為橘色,應采用傳統的八辮外形.
4.3.2.球的外表必須用皮,橡膠或合成物質等材料制成.
4.3.3.球內氣壓程度,以從球底部量起約1.80公尺的高度落到比賽場地上,其反彈的高度,從球的頂部量起不得低於約1.20公尺,或高於約1.40公尺.
4.3.4.球面接縫的寬度,不得超過6.35公厘.
4.3.5.球的圓周不得小於74.9公分,大於78公分.球的重量不得小於567公克,不得重於650公克.
4.3.6.主隊應至少提供兩個已經使用且符合本條文上述規格的比賽球.裁判員是唯一有權決定合乎標準之比賽用球者.若裁判員認為主隊所提供的球不合標準,可選擇客隊的球或供球隊熱身時使用過的球.
4.4.專用設備
4.4.1.比賽計時鐘及碼表
4.4.2.三十秒計時器
4.4.3.信號
最少應準備兩種不同,且能發出極大聲響的信號:
4.4.3.1.一種為計時員和紀錄員所用的信號.計時員所用的信號於每節,每半時及每場比賽時間終了時自動鳴響.計時員和紀錄員以手動方式發出信號通知職員請求暫停,替補等情況.當暫停開始五十秒或得予更正錯誤的時機,仍以手動方式通知職員.
4.4.3.2.一種可以在三十秒時間終了時,自動發出信號的三十秒計時器,供三十秒計時員使用.
上述兩種信號,均應響亮有力,即使在吵雜喧鬧的情況下,也能清楚的聽到.
4.4.4.計分板
計分板應設置於球場內,使在場人員
及觀眾都可以清晰看見.
4.4.5.記錄表
所有國際籃球總會所主辦的的正式比
賽,其紀錄表均應由國際籃球總會審
定.
4.4.6.球員犯規次數牌
記錄員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4.4.6.1.次數牌為白色底,其數字最小尺寸為長20公分,寬10公分.
4.4.6.2.2x20分鐘的賽制時,該數字為1至5(1至4為黑字,5為紅字)
4.4.6.3.4x12分鐘的賽制時,該數字為1至6(1至5為黑色,6為紅色).
4.4.7.球隊犯規標志
應依下列規定提供記錄員兩個球隊犯規顯示器
球隊犯規顯示器為紅色,至少寬20公分,高35公分,置於記錄臺上,使場內每一個人能夠清晰可見.
球隊犯規次數
2X20分鐘賽制為1-8次.
4X12分鐘賽制為1-5次.
自從『國際籃球規則』允許一場比賽以四節12分鐘進行,爾后計時器應具備下列諸多功能:
節:顯示1,2,3和4的功能
暫停:顯示每隊3次暫停的功能
球隊犯規:具備在5和8數字停留的功能
球員犯規:顯示5或6次球員犯規的功能
第三章:球員及其職責
第五條:職員及其助理
第六條:裁判員的權力
第七條:職員行職權的時間與地點
第八條:職員宣判違例后的職責
第九條:記錄員與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第十條:計時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30秒計時員的職責
第六條:裁判員的權利
6.1.比賽期間,裁判員應檢查及認可一切器材.
6.2.裁判員應指定標準計時器,同時確認紀錄臺工作人員.
6.3.裁判員應禁止任何球員佩戴足以對其他球員產生危險的物品(參閱規則第13.6)
6.4.每半時,每一節和決勝期,裁判員應在中圈執行跳球,開始比賽.
6.5.當職員對於投中是否有效,意見不同時,裁判員應做最終的決定.
6.6.裁判員於必要情況下有權停止比賽.當球隊被裁判員告知后,如拒絕出場比賽或阻擾比賽進行時,裁判亦有權宣布該隊棄權.
6.7.每半時及每一決勝期時間終了時,或裁判員認為有必要時,應該詳細審查并核對比賽記錄表,同時確定比賽剩馀時間.
6.8.當與檢察員,臨場委員,或有必要與記錄臺工作人員作何之會商之后,裁判員應做最終的判決
5.6.職員的制服,裁判員和
檢察員應為:
灰色上衣
黑色長褲
黑色籃球鞋和黑色襪子
第九條:記錄員與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9.1.1.紀錄員應於開賽前登記每位先發球員及全部替補球員的姓名和號碼.當發現球隊陣容,替補的程序或球員號碼有不合規則規定時,應盡速通知較近的職員.
9.1.2.登記得分累計表的數字及投中,罰中的次數.
9.1.3.登記每一球員的侵人犯規及技術犯規,并在球員第五次犯規(2X20分鐘的賽制中)或第六次犯規(4X12分鐘的賽制)時,應立即通知裁判員.
請求暫停
9.2.1.2X20分鐘的賽制,當教練請求第二次(上半時)或是第三次暫停(下半時)暫停時,或
9.2.2.4X12分鐘的賽制,比賽每半時第三次暫停時.
第十二條球隊
每一球隊應包含:
12.1在2X20分鐘賽制,每對不得超過十位球員.
12.2在4X12分鐘賽制,或球隊須參加三場以上的比賽時,每隊不得超過十二位球員.
12.3一位教練,球隊得視需要增設一位助理教練.
12.4一位隊長,應為該隊合格的球員.
球衣:前后應同一顏色(禁止穿著條紋球衣).
(1)球衣兩旁可加彩邊.
(2)此彩邊應從腋窩之中央(球衣接縫)垂直向下,兩邊寬度最大三公分(0.03公尺),總計不得超過6公分(0.06公尺).
(3)領口或袖口的加邊,其寬度不得大於3公分(0.03公尺).
比賽時,男性球員必須將球衣的下邊塞入短褲內.
T恤:球衣內可以穿著T恤,惟必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短褲:前后應同一顏色,惟不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允許配置彩邊.
此彩邊應從中央接縫算起,一邊不得寬於3公分(0.03公尺),總計不得寬於6公分(0.06公尺).
褲口加邊不得寬於3公分(0.03公尺).
緊身褲:短褲內可穿著長度超出褲口之緊身內褲惟必須與短褲同一顏色.
下列物品球員準予使用:
(1).保護肩,上臂,大腿,小腿等護具,若不會對任何球員產生危險時.
(2).包有護墊的護膝.
(3).為了保護已受傷的鼻子可以使用堅硬的材料的制品.
(4).不會對任何球員產生危險之眼鏡.
(5).頭帶最寬5公分(0.05公尺)限由不會產生擦傷的物質,單一顏色的布料,軟性塑膠或橡膠制成.
裁判員應禁止球員佩戴足以對其他球員產生危險的飾品
(1).由皮革塑膠,軟塑膠,金屬或其他覆以(柔軟)護墊的堅硬物質所制成,用以保護手指,手,腕,肘或前臂的護具.
(2).會割傷或擦傷他人的物品.
(3).頭部裝飾品,帽子,珠寶等.
第十六條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應包括:
1.兩個半時,每半時二十分鐘,或
2.四節,每節十二分鐘.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其休息時間為二分鐘.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分鐘,或十五分鐘,及:
a.當地的主辦單位,可以決定中場的休息時間,惟此項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錦標賽)開始前一天,通知所有有關人員.
b.若為單場的比賽,此項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所有有關人員.
啟動比賽計時鐘
A.跳球時球拋到最高點后被一位球員合法觸及時.
B.罰球未投中,球賽繼續進行且當球觸及場內任何一位球員時.
C.發界外球時當球觸及場內任何球員時.
停止比賽計時鐘
a.每半時或每節比賽時間終了時.
b.職員鳴笛時.
c.三十秒計時器信號響起時.
d.依據規則第19條B款3項45頁的規定在對隊投球中籃之前已請求暫停時
第十八條三十秒規則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后該球隊必須在三十秒內設法投籃.
三十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三十秒內投籃.
第19條請求暫停
球隊謂求暫停時,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鐘時間:
在2x20分鐘賽制中,每隊在每半時內,允許請求二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可請求一次暫停.
在4x12分鐘賽制中,每隊在每半時(二節)內允許請求三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可請求一次暫停.
若講求暫停球隊在暫停時間結束之前,已做好比賽的準備,裁判員應立即開始比賽.
在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所坐在球員席上
技術犯規
1.球賽中正當的行為,需要職員及其助理們,以及雙方職球員們通力而真摯的合作共同維護,包括教練,替補員及球隊有關人員.
2.兩隊均有權利盡全力爭取勝利,但必須遵守運動員風度與公平競爭的精神.
3.任何故意或重覆違反此種合作精神的行為,可視為技術犯規,并依有關條款加以處罰.
球員技術犯規罰則
1.登記該球員技術犯規一次.
2.對隊獲兩次罰球.
3.隊長得指定主罰球員.
球員技術犯規
1.球員技術犯規系指球員與對手未發生身體接觸之犯規.
2.球員不得違反職員的指示及違反運動道德與精神之行為如:
a.向職員,臨場技術委員,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計時員或對手詢問交 __談或接觸時,態度失當.
b.以語言或行動侵犯或激怒觀眾.
c.挑逗對手,或緊迫在其眼前用手揮擺,以妨礙對手的視線.
d.妨礙立刻發球入界,以致延誤比賽.
e.當球員被判犯規時,不遵照職員的指示舉手過頭.
f.更換球衣號碼,未向記錄員及裁判員報告.
g.替補買末向記錄員報告,未經職員招呼即進場.
h.離開球場以取得份外的利益.
i.違反規則第60條D款,罰則3.b.,"妨礙最后一次或僅只一次的罰球".
j.緊抓籃圈,使全身重量懸掛於籃圈上.
__惟球員可抓住籃圈,若職員認為其意圖在於避免本身或其他人受傷.
第57條球員五或六次犯規
1.在2x2O分鐘賽制,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已犯滿,并應自動退出比賽.
2.在4x12分鐘賽制,球員犯滿六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己犯滿,并應自動退出比賽.
第58條球隊犯規-罰則1
1. 2x2O分鐘賽制
每半時(20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及技術犯規滿七次時:
a.其后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b.若該犯規較優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第58條球隊犯規-罰則2
2. 4x12分鐘賽制:
每一節(12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及技術犯規滿四次時:
a.其后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b.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3·若發生此犯規賻,讓犯規球員之球隊為控球隊,則應適用規則第47條,罰則3.
第60條罰球
判予一位球員直接在罰球線后之半圓內作自由投籃,以獲得一分之機會,即為「罰球」
A·當宣判侵人犯規后,其罰則若為罰球:
1.職員應指定出被犯球員主罰.
2.主罰球員如因替補需要離場時,則應在離場之前先執行罰球.
3.若指定的主罰球員因受傷離場時,則應由其替補員主罰.如無替補員時,可由隊長或其指定的任何一位球員主罰.
B.當宣判技術犯規時,得由對隊的任何一位球員主罰.
C·罰球主罰球員
1.應站於罰球線后及半圓內的位置上.
2.以任何方式投球出手,在球觸及任何球員之前,球應自上方進入籃內或觸及籃圈.
3.球應在五秒鐘內出手,從職員將球交予主罰球員后,開始計算.
4,在球未觸及籃圈之前,主罰球員不得觸及罰球線或其前的地面.
5.不得故意做罰球假動作.
6.在罰球向籃圈的進行路線中,不得觸球.
7.當球接觸在籃圈土時,不得觸及籃及籃板.
8·在有后續罰球的狀況下,當罰球出手后球有機會中籃時,主罰球員不得觸及球或籃.
校園籃球3對3
簡易規則
凡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適用國際(標準)籃球規則.所有比賽均以二人或三人開始或結束.
比賽時間為兩個半場,各七分鐘,中間休息二分鐘.主辦單位得更改比賽時間.
每位球員僅有四次犯規.比賽由一位裁判執法.
在賽程表上排名在前之球隊於上半時首先控球,在后者於下半時首先控球.
兩隊於上半時各有一次一分鐘的暫停(比賽計時鐘不停止),下半時不得停止.
若遇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得視情況給予一分鐘的因傷暫停(比賽計時鐘不停止).
任何死球狀況時均得以請求替補.僅隊長為各該隊之發言人.
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后均交換控球權.
凡非投籃時發生的犯規與違例情況時亦交換控球權.
每次交換控球權時,均應將球送至發球區,發球員必須兩腳均立於發球區內,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在發球區發球時,球必須傳出,而不得投籃或運球,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每次發球時均須由防守隊摸球,但防守隊摸球時只能持球兩秒.摸球后防守球員不得停留於發球區內,球發出后則不在此限.進攻隊必須在五秒內自發球區發球.
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籃板球后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該球員雙足均應立於三分線外,此時比賽立刻開始,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投,傳或運球.
罰球情況應依據標準籃球規則.若罰球隊罰球不中而搶得籃板球,可立刻出手投籃.而若防守隊搶得籃板球,在攻籃前球必須回到三分線外.
技術犯規之罰則為兩次罰球加控球權.
比賽結果得分相等時,則兩隊各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相等時,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中者為勝.罰滿退場之球員不得參與罰球定勝負.
注:若比賽結束某隊僅二位球員,則在第一階段罰球賽時,該二球員僅只共罰二球,與對隊決勝負.但若進入第二階段罰球賽時,則兩隊仍交互罰球.


